掌阅小说>穿越历史>林先生想要爱[穿书] > 穿书第二十七天
    夙靠在床边缘被秦以霜踹了一脚在腰上,重心不稳地跌落地上。

    林夙落地的时候反手抓住了秦以霜踢他的那只脚的脚踝,放到唇前磨着牙齿。

    秦以霜一惊,怕他真咬自己的脚,慌张地把自己的脚抽出来。

    不料林夙松开手,拍了一下他脚背笑道:“臭脚丫子,我才没兴趣咬,走了。”

    秦以霜脸一黑,抽脚缩回床里。胡说八道!他今天哪都没去,脚丫子干净得很,就算出门他也一天洗好几次脚。

    撇去这些,林夙再怎么想咬他还不乐意给呢。秦以霜细想要是林夙捧着自己脚丫子到处啃咬舔舐,不禁抖了一身鸡皮疙瘩——要是林夙真做这种事,那也太变态了。

    脱离了自己的胡思乱想,林夙走了之后,秦以霜想起了刚才发生的事。

    他刚才离林夙太近,呼吸间都是男人的味道——比起一开始的水蜜桃香,还多了股淡淡的男性独有的气味。

    可这淡淡多出来的气味,更叫人脸红心跳,像是因为气味激发了攀比的欲望,秦以霜不甘心地扒拉了下面,下面毫无动静,如同在嘲笑他一般。

    秦以霜:“……”

    秦以霜愤恨地扔掉旁边的枕头,又伸手捞了一个不远处的枕头塞进自己怀里。

    秦以霜抱了几分钟,才发现枕头上的味道不是他惯用的洗发露气味,是另一种淡淡的清香。抱错了枕头,枕头里也全是林夙的气味……秦以霜把头埋进去,只觉得脸颊发烫。

    胸膛的心脏又不安分的跳动起来,秦以霜捂着胸膛喃喃自语:“一定是心脏病……”

    不过林夙刚刚抬手的时候难得地没用东西遮掩住手腕,他似乎看见了什么密密麻麻的伤痕?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林夙做好饭解开围裙叫秦以霜来吃饭,他以为小孩被自己影响还要别扭好一会才过来,毕竟对方脸皮薄的像纸一样,结果秦以霜听见了第一时间就赶过来了。

    “你那是什么表情,你有的我都有,你以为我会怎么样?”秦以霜恶狠狠地扒着米饭,化身成为无情地干饭工具。

    趁着林夙做饭打扫卫生的空闲,秦以霜早就自己想开了——两个人都是男的,林夙又不是没见过自己这样的反应(虽说是药物反应)。再说了,林夙每次都很淡定,他要是斤斤计较跟林夙比起来倒显得自己气度小了。自己跟林夙还是情侣关系(假装),摩擦起火很正常,林夙对自己有反应,说明是真的很喜欢自己。

    秦以霜自己完成了自我攻略,想到林夙对他有意思,还有点小骄傲,假如林夙那么喜欢他,没有反应才是有问题!

    林夙手肘撑着桌面,撑着下巴歪头看他:“我还以为你要一直害羞下去,饭都不吃了。”

    秦以霜想通后一改之前的害羞,变得十分大度:“我没有害羞。都是男的,有什么好害羞的。哼,我们是情侣,这样很正常,我原谅你了。”

    林夙“……”刚才害羞的是谁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