掌阅小说>都市青春>可如易京师 > 第96章 司马光与苏轼
    大周东京城芦明坊司马光府。

    自从京城沈府被查封后,沈冲便搬至丈人司马光的府第居住,正好五月间新娶的司马光三女司马琴已怀有身孕,可以到娘家养胎。

    司马光自四月份出始辽国回来后便赋闲在家,等候官家发落。司马光原本意气风发,将大周与北辽之间的案牍文书准备充分,满怀着要为大周争取更多的利益的心思,结果到了北辽递交了国书,只见到了北院大王耶律乙辛,辽帝耶律洪基整日出巡打猎无缘得见。耶律乙辛待司马光还算客气,好吃好喝将养着,却不谈正事。司马光见耶律乙辛并无诚意,便转而求见主管汉地事务的耶律仁先,坦诚利害。岂料耶律乙辛以司马光狂悖无礼为借口,将其拘禁起来,并遣使臣出使大周,让大周派辅相前来协商国事,别再派这种文臣前来,同时言明,大周岁入增加以千万计,愿以每年一千万贯换长久之和平。

    柴勐大怒,但也没有办法同时与西夏、北辽开战,与众辅臣再三商议,还是委派曾出使北辽见功的秦源为正使出使辽国,将司马光替换回来。秦源一到北辽便见到了辽帝耶律洪基,经过谈判将岁贡降低到柴勐勉强可以接受的五百万贯,才签订了长久和约。在周辽合约中明确约定,耽罗国为大辽属国,大周无意索取,耽罗国内的汉民均系叛民,任凭大辽处置。

    秦源回到东京面见了柴勐,递上签订好的国书,柴勐见除了岁贡略高些,其它都办得妥当,秦源与司马光相比,果然是一个适合当辅相、一个适合编修文章,对秦源好一番嘉奖,而司马光的请罪折子则放到一边,懒得理会。

    司马光仕途不顺,但应下的婚事却不便再耽搁,于五月间在京城为爱女司马琴举办了婚事,沈括在钱塘守丧,欧阳修便作为师长代沈括受了新人之礼。沈括的长女沈蓉也在三月份嫁给了王安石次子王旁。司马光与王安石因新法生隙,但却同时与沈括结为亲家,一时之间在京城被传为佳话,就连皇帝柴勐和皇太后也乐见其成,分别赐下赏物。

    沈冲娶到佳妇,正是“春风得意马蹄疾,一日看尽汴梁花”,虽没有唐代诗人孟郊的登科之喜,却也是洞房花烛,一夜千金。没想到不到三个月,祸从天上来,一封圣旨将沈府查封,虽然给沈冲留了几间破败房子,但那恓惶景象,如何能久住。沈冲便封了府宅,借住于老丈人司马光家。

    这一日,苏轼来访,与沈冲谈及宫中柴勐与诸辅相关于沈括的评价,沈冲才放下心来。苏轼对新法并不支持,和司马光一样反对胜吉变法,但对于沈括,他却没有借打压沈括来使新法夭折的打算,在御史谏官纷纷上书倒沈之时,他不仅没有附和,反而逐一劝阻,一时间被清流们暗地讥讽为士林叛徒。苏轼的所作所为,沈冲自然感激不尽,代替沈括向苏轼行了谢礼后,感慨地说道,“为了我沈家,连累了子瞻兄的清名,沈家感激不尽。”

    “新法有错,但与沈计相何干?他们不敢与石相较力,却以为沈计相可欺,实不知石相、沈计相乃官家简拔之臣,胜吉变法收效甚丰,官家岂肯自剪羽翼。”

    “吾有一事不知,既然子瞻兄也认为胜吉变法有效,为何还反对变法呢?”

    “克之,书云:非知之艰,行之惟艰,石相所为,从不为己,计相所为,利己利人。但天下官吏,所为者,不过是一己之私,一族之私。此岂是石相、计相两人可改变乎?”

    “但若无人行此一步,如何能改变只为一己之私的现状?”

    “为何要改变呢?墨翟之高尚,人所不能为;阳朱之贵己,人所自为也,然我孔孟之道,取其中和,知人欲而顺天理,非知天理而灭人欲。犹如大禹治水,宜疏不宜堵。”

    “妙哉!妙哉!”这时,传来了司马光的声音,“子瞻之言,甚合吾意,恨石相不能闻之。”

    司马光笑容满面地走进厅堂,苏轼与沈冲与司马光见过礼后,苏轼笑着说道,“苏某早就向石相面禀之,石相责罚了我几句了事。”

    “哦,介甫又有何高见?”

    “孟子云:自反而缩,虽千万人,吾往矣。”

    司马光一愣,笑骂道,“介甫果然执拗,以介甫之为人处事,让他觉得理亏,难比登天。”

    “接着刚才答克之的话,既使要改变现状,也不必如此激进,吕吉甫(注:吕惠卿,字吉甫)所立之章程进退有矩,三年可期,石相若肯听吉甫的建议,必可为一代良相。”

    “介甫若听了,还能叫介甫,吾听说介甫事必躬亲,凡见文档必过目,画一圆圈以代石字,子瞻可有耳闻?”

    “圈阅之说,坊间传言,石相若惫懒如斯,何以能执机枢?”苏轼不以为然地笑道。

    “这几日,言官们把吉甫捧上天了,你我都已听闻,想来官家那里也有留意,依子瞻之见,存中之局,是否为吉甫所布?”